一、理事长职责 1、领导和监督本分会的各项工作; 2、主持会员大会和理事会会议; 3、行使理事长职务有关的一切职权以及理事会指定的其他职权; 4、可签署理事会授权执行的任何事务、合同或其他有关文件; 5、向理事会或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; 6、推荐秘书长人选,提交理事会批准。 二、副理事长职责 1、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,并完成分管或理事长委托的工作; 2、受委托可行使理事长职权。